陈留阮籍、谯国嵇康、河内山涛,三个人的年龄都相近,嵇康的年龄稍小些。参加这些人聚会的还有沛国刘伶、陈留阮咸、河内向秀、琅邪王戎。七个人常常在竹林下聚集,纵情地畅饮,所以当时人称他们为“竹林七贤”。
二
阮籍遭母丧,在晋文王坐,进酒肉。司隶何曾亦在坐,曰:“明公方以孝治天下,而阮籍以重丧,显于公坐饮酒食肉,宜流之海外,以正风教。”文王曰:“嗣宗毁顿如此,君不能共忧之,何谓?且有疾而饮酒食肉,固丧礼也。”籍饮啖不辍,神色自若。
何曾:字颖考,官司隶校尉。晋初,官至侍中、太保,后进位太傅。
显:公开。
嗣宗:阮籍,字嗣宗。毁顿:因哀伤过度而导致身体毁损,精神困顿。
“有疾而饮酒”两句:见《礼记·曲礼上》:“居丧之礼,头有创则沐,身有疡则浴,有疾则饮酒食肉,疾止复初。不胜丧,乃比于不慈不孝。”
阮籍在母亲去世服丧期间,在晋文王宴席上饮酒吃肉。司隶校尉何曾也在座,对晋文王说:“您正以孝道治理天下,但阮籍重丧在身,却公然在您的宴席上饮酒吃肉,应当把他流放到边远地区,以端正风俗教化。”文王说:“嗣宗哀伤过度以致萎靡困顿成这个样子,你不能一同为他担忧,是为什么呢?况且居丧期间因病而饮酒吃肉,这本来就是符合丧礼的。”当时阮籍吃喝不停,神色和往常一样。
三
刘伶病酒,渴甚,从妇求酒。妇捐酒毁器,涕泣谏曰:“君饮太过,非摄生之道,必宜断之!”伶曰:“甚善。我不能自禁,唯当祝鬼神,自誓断之耳。便可具酒肉。”妇曰:“敬闻命。”供酒肉于神前,请伶祝誓。伶跪而祝曰:“天生刘伶,以酒为名,一饮一斛,五斗解酲。妇人之言,慎不可听!”便引酒进肉,隗然已醉矣。
病酒:饮酒过量而引起身体不适。
捐:丢弃。
摄生:保养身体。
名:通“命”,性命。